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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法院研考業務實施要點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五、本院及所屬各法院研考工作之重點,應以年度工作計畫為依據,並特別注意下列各點: (一)工作計畫執行情形。 (二)業務革新情形。 (三)上級令辦重要事項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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