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文書科打字室工作分配要點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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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組負責人事室人事管理資訊系統登載維護及各項人事表報繪製繕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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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據台灣高等法院文書科打字室工作分配要點第4條,行政組的主要職責包括負責人事室的工作,包括人事管理資訊系統的登載和維護,以及各種人事相關表報的繪製和打字工作。 參考資料: 台灣高等法院文書科打字室工作分配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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