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臺灣高等法院檔案管理實施要點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八 文卷之歸檔應由承辦人妥加整理,依次編註頁數、目錄、加封面封底,底頁貼封卷條加蓋印章,並應註明保存期限登記歸檔簿,經單位主管 (註訟卷宗應經法官、庭長) 章後,送檔案室歸檔。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