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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各級法院法警執行職務應行注意事項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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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警衛法警應隨時提高警覺,時時抱定犧牲小我,完成任務之觀念,運用機智判斷情狀,以期防患於未然,遏亂於將發,處理狀況,應以沉著有禮,公正誠懇之態度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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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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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各級法院法警執行職務應行注意事項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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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各級法院法警執行職務應行注意事項第 52 條規定:「五十二、警衛法警應隨時提高警覺,時時抱定犧牲小我,完成任務之觀念,運用機智判斷情狀,以期防患於未…」(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各級法院法警執行職務應行注意事項第 5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