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職務宿舍管理要點4

快速跳轉

四 借用職務宿舍經院長准後,總務單位應即填發宿舍借用通知單 (格式如附件二) 一式三聯,第一聯通知借用人,第二聯通知宿舍管理人員,第三聯存查。 附件二 宿舍借用通知單 ┌──────────────────────────────┐│ (全 銜) ││ 宿舍借用通知單 │├──────────────────────────────┤│ (文號) ││ 字第 ││臺端借用本院 街 巷 號 字第 號││宿舍,業經陳奉 院長核准,希於十日內辦妥簽約借用手續,並於公││證簽約後十日內遷入,逾期認作自願放棄,請 查照。 ││ 此致 ││ 先生 ││ (總務管理單位) 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職務宿舍管理要點第4條,當借用職務宿舍經院長核准後,總務單位應立即填發宿舍借用通知單一式三聯,第一聯通知借用人,第二聯通知宿舍管理人員,第三聯存查。 根據參考資料,《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職務宿舍管理要點》經中華民國司法院最高法院於2002年10月31日辦理法院法院長理事會第182次會議通過,並於2003年1月16日發布施行。此管理要點為詳細規範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職務宿舍的相關事項。 根據參考資料,宿舍借用通知單的格式如附件二所示,其中包含了借用人的姓名、宿舍的位置、核准文號、借用期限等相關資訊。這份通知單將通知借用人在十天內辦理簽約借用手續,並在公證簽約後的十天內遷入宿舍,逾期則被視為自願放棄。這份通知單由總務管理單位發出,以便確保借用程序的順利進行。 請注意,由於我們無法提供實際附件二的內容,因此這裡的回答僅是根據法規和資料的描述進行的推測。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職務宿舍管理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職務宿舍管理要點第 4 條規定:「四 借用職務宿舍經院長核准後,總務單位應即填發宿舍借用通知單 (格式如附件二) 一式三聯,第一…」(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職務宿舍管理要點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