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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遴聘義務手語通譯實施要點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九 本要點第七點之預先通知、報到、引導及請領費用等規定,於依第八點遴用之臨時通譯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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