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臺灣高等法院行政單位配合審理重大刑事案件處理事務要點5

快速跳轉

送達當事人之裁判正本或簽辯書繕本或上訴書繕本一律均由法警長指定專人送達。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提供的內容,無法找到適用於臺灣高等法院行政單位配合審理重大刑事案件處理事務要點第 5 條的法條解釋或範例。

  • 送達名詞
  • 裁判名詞
  • 上訴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臺灣高等法院行政單位配合審理重大刑事案件處理事務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行政單位配合審理重大刑事案件處理事務要點第 5 條規定:「五 送達當事人之裁判正本或簽辯書繕本或上訴書繕本一律均由法警長指定專人送達。」(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臺灣高等法院行政單位配合審理重大刑事案件處理事務要點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