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制度實施要點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三、分案單位: 本院刑事紀錄科設「指定辯護案件分案股」(以下稱分案股)負責分案工作。 臺灣高等法院指定義務辯護案件作業流程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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