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法院財務收支處理要點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九、出納管理單位或收費處收受國庫專戶保管之刑事案件貴重贓證物品,點收無誤後按照第五點第二款或第六點第二款及第三款等規定開立收據並繳存銀行。 前項貴重贓證物品如係原封保管,應由主辦出納會同有關人員眼同封誌,加蓋印章或簽名並註明日期;拆封時亦同。主辦出納異動時應列入移交。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帶「法院財務收支處理要點 第9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