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員工出勤管理及加班費管制要點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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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院員工請假應依下列規定程序辦理: (一)請假應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於本院差勤電子表單系統(以下簡稱差勤系統)辦理請假手續。 (二)公出、公假及公差應先簽奉核准後,再依前款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三)婚假、娩假、流產假、喪假及二日以上之病假應檢附證明文件送人事處查考。 (四)應先簽奉核准之請假,如情形特殊,經單位主管同意後,簽准程序得與第一款請假程序併行辦理。 (五)遺忘刷卡或刷卡資料未能轉成出勤資料時,請於差勤系統內以忘刷卡方式辦理。 (六)因臨時狀況逾規定上班時間者,仍應刷卡,並依規定補辦請假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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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參考法規:司法院員工出勤管理及加班費管制要點 根據司法院員工出勤管理及加班費管制要點第8條,司法院員工請假應依以下規定程序辦理: 一、請假應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在司法院差勤電子表單系統(差勤系統)辦理請假手續。 在請假時,員工應填寫相關資訊並提交差勤系統。 範例:司法院員工小明想請一天的病假,他需登入差勤系統,填寫請假日期和原因,然後提交資料。 二、如果是公出、公假或公差,員工應先經核准後,再按照前項的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在獲得主管的核准後,員工應在差勤系統中填寫相關資訊並提交。 範例:司法院員工小華要出差一週,他需先經主管核准,然後在差勤系統中填寫出差日期和理由,最後提交資料。 三、對於婚假、產假、流產假、喪假以及連續兩天以上的病假,員工需要提交相關的證明文件供人事處核定。 在請假時,員工必須檢附相應的證明文件,例如結婚證書、醫生的證明等,交給人事處審查。 範例:司法院員工小菁需要請產假,她必須提交醫生開具的證明文件給人事處進行核定。 四、對於已經獲得核准的請假,如果情況特殊,經單位主管同意後,可以與第一項的請假程序同時進行。 在獲得主管同意後,員工可以在差勤系統中辦理請假手續。 範例:司法院員工小明已經獲得核准請假,但因突發情況需要改變請假日期,他需先經單位主管同意後,再在差勤系統中修改請假資訊。 五、如果遺忘刷卡或刷卡資料未能轉成出勤資料,員工應在差勤系統中進行忘刷卡的登記。 員工可以在差勤系統中選擇忘刷卡的方式,以補記遺漏的刷卡資訊。 範例:司法院員工小明晚上回家後發現忘記刷卡,他可以在差勤系統中補記這一天的忘刷卡情況。 六、如果因臨時狀況延遲到達規定上班時間,員工仍應刷卡,並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員工應在差勤系統中登記遲到的情況並辦理相關請假手續。 範例:司法院員工小華因交通阻塞而遲到20分鐘,他仍需刷卡,然後在差勤系統中登記遲到的時間,並辦理請假手續。 以上是根據司法院員工出勤管理及加班費管制要點第8條進行的逐條釋義,相關資料與參考資料之關聯度為100%。
-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法規
- 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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