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刑事案件程序初步審查應辦事項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八、撤回上訴,應速通知他造當事人,並將卷宗發送。但自訴人上訴者,非得檢察官之同意,不得撤回。 前項規定於抗告或再審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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