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辦理重大刑事案件速審速結應行注意要點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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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理重大刑事案件一件得作數件計算。辦理重大刑事案件之專庭或專人得定有期間,其計算件數及辦理期間,由刑事庭庭長會議斟酌情形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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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最高法院辦理重大刑事案件速審速結應行注意要點第4條,凡辦理重大刑事案件,一案可以計為數件。對於辦理重大刑事案件的專庭或專人,可以設定辦理期間,而計算案件數量和辦理期間的安排,則由刑事庭庭長會議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 參考資料: 最高法院辦理重大刑事案件速審速結應行注意要點第4條
- 刑事案件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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