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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判例編輯委員會辦事要點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四 本院判例要旨初稿,由各庭庭長提選,送請代閱裁判書之庭長審閱,經院長核定後,送交資料科按年度、類別及法條順序分別整理彙編,繕送各庭長、法官研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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