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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判例編輯委員會辦事要點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七 本會各委員對於現行判例,如認有變更或廢止之必要時,得敘明法令上不同之見解或擬具變更案,提出會議議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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