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判例編輯委員會辦事要點 第 8 條
八 前則之決議,準用本要點第六點有關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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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提供的上下文,有關最高法院判例編輯委員會辦事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的第8條,其中規定前則之決議,要依照本要點第六點的相關規定來適用。 要進一步釋義這個法條,需要查閱最新的最高法院判例編輯委員會辦事要點。然而,在所提供的上下文中並未提供有關本要點第六點的具體內容,無法提供與參考資料有關的範例。 因此,基於所提供的上下文,對於最高法院判例編輯委員會辦事要點第8條的詳細釋義是不得而知的。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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