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高等行政法院甄試審查人員職前訓練成績評定要點11

快速跳轉

職前訓練總成績以一百分為滿分,六十分為及格。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依據高等行政法院甄試審查人員職前訓練成績評定要點第 11 條規定,職前訓練總成績以一百分為滿分,及格標準為六十分。這條規定的目的是評定參加甄試審查人員職前訓練的學習成果和能力,並判斷其是否符合通過該訓練的要求。成績評定的依據是根據考試成績計算所得的總分,若總分達到六十分或以上,則視為及格,可以通過該訓練。若總分未達到六十分,則被判定為不及格,需要重新參加甄試審查人員職前訓練。該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參加訓練的人員具備相應的知識和能力,以應對未來在高等行政法院的工作挑戰。例如,如果一個參加職前訓練的人員在所有考試中都獲得了六十分或以上的成績,則該人員將被認為具備通過該訓練的資格,並可以繼續進入下一階段的審查程序。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高等行政法院甄試審查人員職前訓練成績評定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高等行政法院甄試審查人員職前訓練成績評定要點第 11 條規定:「職前訓練總成績以一百分為滿分,六十分為及格。」(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高等行政法院甄試審查人員職前訓練成績評定要點第 1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