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高等行政法院甄試審查人員職前訓練成績評定要點2

快速跳轉

本要點所稱甄試審查人員,指依高等行政法院法官甄試審查要點規定,經甄試審查合格之人員。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高等行政法院甄試審查人員職前訓練成績評定要點第2條規定了甄試審查人員的定義,指的是根據高等行政法院法官甄試審查要點規定,通過甄試審查的人員。根據《高等行政法院法官甄試審查要點》的規定,通過該甄試審查的人員可以成為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該要點的具體內容可以查閱相關的法規文件和指導性文件。

  • 行政法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高等行政法院甄試審查人員職前訓練成績評定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高等行政法院甄試審查人員職前訓練成績評定要點第 2 條規定:「本要點所稱甄試審查人員,指依高等行政法院法官甄試審查要點規定,經甄試審查合格之人員。」(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高等行政法院甄試審查人員職前訓練成績評定要點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