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會議實施要點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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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暨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設法官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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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法官會議實施要點第 1 條規定了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暨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都需要設立法官會議,除非法令有其他規定。根據這一規定,法官會議是由法官組成的會議,用於討論有關法院事務、裁判原則、司法倫理以及其他相關事項。這個規定的目的是確保法官之間的溝通和合作,促進專業知識的交流,提高司法效能和品質。根據這個規定,法官會議是法院內部重要的組織和決策機構。 參考資料:《司法院法官會議實施要點》
相關函釋 2 則
- 懲戒名詞
- 法令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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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