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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開庭時實施安全檢查要項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三 開庭當日,司法大廈、法庭大廈各機關同仁務必佩掛服務證。靠近憲法法庭之電梯 (即司法大廈中棟電梯) 應予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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