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辦理民事強制執行人員遴選輪調實施要點5

快速跳轉

五 辦理執行之法官,應以具有民事審判或強制執行工作經驗者為優先。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辦理民事強制執行人員遴選輪調實施要點第5條,辦理執行的法官應該是具有民事審判或強制執行工作經驗的人。這意味著法官應該在民事審判或強制執行的領域中具有實際經驗,這樣才能更好地執行相關的工作。此規定的目的是確保辦理執行的法官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以提高執行程序的效率和公正性。 具體來說,這可能包括擔任過民事審判法官、執行法官或執行檢察官的經驗。這些人通常會熟悉執行程序的各個方面,包括證明文件的要求、申請程序和審查條件等。在執行過程中,法官需要遵循相關法律和法規,並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做出公正的決定。 參考資料: 1. 中華民國司法院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 2. 民事訴訟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01 3. 強制執行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70001

  • 強制執行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辦理民事強制執行人員遴選輪調實施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辦理民事強制執行人員遴選輪調實施要點第 5 條規定:「五 辦理執行之法官,應以具有民事審判或強制執行工作經驗者為優先。」(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辦理民事強制執行人員遴選輪調實施要點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