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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所屬各機關業務檢查實施要點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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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尚未終結案件之檢查,應由機關首長或指定之人行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法律規定,司法院所屬各機關在進行尚未終結的案件檢查時,應由機關首長或經指定之人負責執行。這表示檢查工作必須由相應的機關首長或被指定的人員進行,以確保檢查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範例:例如,如果某個司法機關正在進行一項檢查程序,而該程序尚未結束,應由該機關的首長或被指定的人執行檢查工作。這意味著該首長或指定人必須負責監督和執行檢查,以確保整個過程的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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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所屬各機關業務檢查實施要點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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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司法院所屬各機關業務檢查實施要點第 9 條規定:「九、尚未終結案件之檢查,應由機關首長或指定之人行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司法院所屬各機關業務檢查實施要點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