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所屬機關考成實施要點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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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機關辦理年終工作考成,應特別注意下列各點: (一) 單位相互間協調情形。 (二) 時間因素配合情形。 (三) 法令與事實相互適應情形。 (四) 權責劃分情形。 (五) 其他工作上困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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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司法院所屬機關考成實施要點第 6 條提到了各機關辦理年終工作考成時應特別注意的幾個情形。根據該項規定,機關在辦理年終工作考成時應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一) 單位相互間協調情形。 這項規定意味著不同單位之間應該相互協調,確保考成工作的一致性和公正性。 (二) 時間因素配合情形。 機關在辦理年終工作考成時應該注意時間因素,確保能夠依時進行考核和評定。 (三) 法令與事實相互適應情形。 這項規定意味著機關在進行考成工作時應該根據相關法令和實際情況進行適當的調整和應用。 (四) 權責劃分情形。 這項規定意味著機關在辦理年終工作考成時應該明確劃分各個人員的權責,確保評定和評分工作的公正性和準確性。 (五) 其他工作上困難情形。 這項規定意味著機關應該注意其他可能影響年終工作考成的困難情況,並採取適當的應對措施。 根據上述資料,可以得知司法院所屬機關考成實施要點第 6 條主要針對各機關在辦理年終工作考成時應注意的情形進行了細緻的規定。這些規定有助於確保考成工作的公正性、準確性和適法性。
- 法令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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