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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所屬地方法院民事強制執行事件案款提存作業要點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六 發還民事強制執行案款通知送會計室審後,由出納室簽發國庫支票貳紙 (一紙為提存費用、一紙為提存金額) ,通知承辦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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