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新興房屋建築計畫審核要點8

快速跳轉

八、新興房屋建築計畫經司法院核定後,計畫執行期間,如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陳報計畫變更: (一)計畫總樓地板面積增加百分之十以上(限增加於因應司法政策變更、法規增修之新增法院特殊需求空間或依建築法令設置之公共設施)。 (二)計畫總樓地板面積減少。 (三)計畫預算總額須增列或減編。 (四)構造類型、施作技術、主要工法或主要工項變更。 (五)樓層數變更。 (六)因執行進度嚴重落後,或因不可抗力因素,致計畫無法如期完成而須調整因應。 未達前項第一款所稱計畫總樓地板面積增加百分之十之計畫調整案,應陳報上級機關核定。計畫主辦機關於政府採購法為無上級機關者,應由機關首長本於權責審查核定。 第一項各款計畫變更申請案,應由計畫主辦機關敘明變更原因、調整項目及變更後計畫預算總額依程序層報,其中如有計畫期程落後或經費增加情形者,應補充權責說明及因應措施,並至遲於計畫屆期三個月前陳報;其審程序應由期中監督之上級機關審查確認必要性後,擬具初審意見轉陳司法院。變更申請案由秘書處先行會簽相關單位意見後,倘計畫修正逾總計畫經費百分之十,則需重新簽請召開專案審查會,以資確認變更後之計畫預算總額及相關事項。 於第一項計畫變更申請案、第二項計畫面積調整案未經權責機關核定前,計畫主辦機關應暫停變更影響範圍之規劃設計或施工作業。 新興房屋建築計畫執行期間如有未達第一項、第二項所列標準之各項採購契約變更,計畫主辦機關免陳報計畫變更,仍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陳報上級機關。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新興房屋建築計畫審核要點第8條規定了計畫變更的六種情況及相關程序。根據本條第一項第一款,如果新興房屋建築計畫的總樓地板面積增加百分之十以上,但此增加是為了因應司法政策變更、法規增修新增的法院特殊需求空間或公共設施,則需要進行計畫變更並向上級機關陳報。參考資料包括政府採購法、計畫相關法規及解釋、上級機關規定等。例如,根據政府採購法的相關規定,當計畫主辦機關依法沒有上級機關時,計畫變更應由機關首長核定。在進行計畫變更申請時,計畫主辦機關需要敘明變更原因、調整項目及變更後的計畫預算總額,並遵守相關審核程序,如期中監督、初審意見、專案審查會等。另外,當計畫變更涉及採購契約變更時,根據政府採購法規定,計畫主辦機關須依規定陳報上級機關。

  • 核定名詞
  • 建築法法規
  • 不可抗力名詞
  • 政府採購法法規
  • 名詞
  • 案由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新興房屋建築計畫審核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新興房屋建築計畫審核要點第 8 條規定:「八、新興房屋建築計畫經司法院核定後,計畫執行期間,如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陳報計畫變更: (一…」(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新興房屋建築計畫審核要點第 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