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 第 62 條

六十二、執行名義有數宗給付者,須各項給付之執行均得報結時,始報結之。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第 62 條規定,若執行名義有多宗給付,則必須等到各項給付的執行都完成後,方可進行報結。這意味著在執行程序結束前,不能提前報結。該條的參考資料並未提供,因此無法舉出相關範例。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