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二、非訟事件,因其他原因不能依第七十五點至第八十點之規定報結者,經報明院長或其指定之人准報「他結」。
對於這個問題,根據所提供的上下文,找不到與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第82條有關的資料。因此,我無法提供該條款的解釋或相關例子。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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