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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法院訴訟卷宗整理要點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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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卷宗應保持適當厚度,超過二點五公分者(正反面合計約五百頁),應分卷裝訂。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法院訴訟卷宗整理要點第8條規定卷宗的適當厚度,如果超過二點五公分(正反面合計約五百頁),就應該進行分卷裝訂。這表示在整理訴訟卷宗時,為了確保文件的保存與管理,如果卷宗太厚,超過了二點五公分,就需要將其分成多個卷宗進行裝訂,以便日後查閱和操作。這樣做可以更好地整理和保護訴訟資料,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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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法院訴訟卷宗整理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法院訴訟卷宗整理要點第 8 條規定:「八、卷宗應保持適當厚度,超過二點五公分者(正反面合計約五百頁),應分卷裝訂。」(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法院訴訟卷宗整理要點第 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