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法院辦理刑事案件證人鑑定人日旅費及鑑定費支給要點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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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院認為證人、鑑定人到庭必須住宿旅館或第二天仍須出庭者,每日支給住宿費新台幣一千四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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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各級法院辦理刑事案件證人鑑定人日旅費及鑑定費支給要點第6條,法院若認為證人或鑑定人需要住宿旅館或第二天仍需出庭,每日將支給住宿費新台幣一千四百元。 例如,如果一位證人在案件審理期間需要連續兩天到庭作證,法院將給予他/她每天一千四百元的住宿費用。
- 證人名詞
- 鑑定人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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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