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第一、二審法院清理民刑事遲延案件注意要點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十、法官因院內事務分配調動時,對於其遲延案件是否應續行審結及其執行細節,由法官會議決定。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