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法院辦理民間公證相關事務作業參考要點18

快速跳轉

十八、地區公證人公會就適用本法及其子法所生疑義函請釋示事項,由所在地之高等法院或其分院添具意見報請司法院函復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法院辦理民間公證相關事務作業參考要點第 18 條,當地公證人公會對於適用該法及其子法所產生的疑義,可以發函請求釋示。這封函件會由當地的高等法院或其分院附上意見,並提交給司法院作出函復。 例如,在進行公證的過程中,公證人可能會遇到一些法律條文不明確的情況,例如在規定的範圍、程序或適用時有所疑問。在這種情況下,公證人可以向當地的高等法院或其分院發函詢問相關事項,該法院則會提供意見並向司法院提交該函件。司法院則會對該函件做出函復,提供解釋或指引。這樣可以確保公證人在執行公證職務時能夠獲得法律上的明確指引,並確保公證工作的合法性和準確性。

  • 公證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法院辦理民間公證相關事務作業參考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法院辦理民間公證相關事務作業參考要點第 18 條規定:「十八、地區公證人公會就適用本法及其子法所生疑義函請釋示事項,由所在地之高等法院或其分院添具意見報…」(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法院辦理民間公證相關事務作業參考要點第 1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