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刑事訴訟簡易程序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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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裁判上一罪之案件,其一部分犯罪不能適用簡易程序者,全案應依通常程序辦理之。 (刑訴法四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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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五十二條,第八條規定,如果一個簡易程序案件的某一部分犯罪不能適用簡易程序,則整個案件應該依照通常程序辦理。舉例來說,如果一個案件涉及多個犯罪行為,其中一個犯罪行為不能適用簡易程序,那麼整個案件就應該按照通常程序辦理。
- 裁判上一罪名詞
- 通常程序名詞
- 刑訴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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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