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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被告具保責付要點
第 14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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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被告
未能覓得
具保
人或受
責付
人時,法警室應即將經過情形,填具報告書 (格式如附件 (一) ) 報請法官
核
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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