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貪污治罪條例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二 本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於犯罪後自首者,免除其刑;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故自首或在偵審中自白者,關係行賄人刑責之輕重與法律之適用,法官於審理時,應依職權詳為調查。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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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於犯罪後自首者,免除其刑;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故自首或在偵審中自白者,關係行賄人刑責之輕重與法律之適用,法官於審理時,應依職權詳為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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