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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貪污治罪條例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五 本條例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所謂之「舉發」二字,不以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機關告發者為限,即向其主管長官、機關首長或上級長官舉發者,亦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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