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犯罪被害人在審判程序中可受保護的重要事項 第 4-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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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之一、在言詞辯論終結前,您可依憑自己的意願,向法院聲請將案件移付調解,或由法院轉介適當機關、機構或團體,藉由有建設性之參與及對話,尋求彌補損害、痛苦及不安,滿足您的真正需要,並修復因衝突而破裂之社會關係。若您在修復程序中改變意願,都可以隨時不附理由退出修復程序;退出後,案件將由法院繼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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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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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詞辯論終結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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