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犯罪被害人在審判程序中可受保護的重要事項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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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院在審判時會傳喚您到法庭給您表示意見的機會,如有任何意見,可以直接向法院表達。假如需要您和被告對質時,法官會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以確保您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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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對於性侵害犯罪被害人在審判程序中可受保護的重要事項第6條,法院在審判時會給予被害人陳述意見的機會,並在需要對質時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確保被害人的安全。這一措施旨在保障被害人的參與權益和安全,並確保審判程序的公正性。這一規定可以參考刑事訴訟法第271條之4、第271條之5和第271條之6,其中規定了法院應遵循的程序參與權和保護被害人權益的相關規定。
- 傳喚名詞
- 被告名詞
- 對質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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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