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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處理要點 第 2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二十四、代管土地或建物設有他項權利者,於代管期滿登記為國有後,由接管機關依民法及有關規定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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