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處理要點9

快速跳轉

九、代管之土地或建物現使用人或現耕農戶係無權占有且不符第八點規定承租或不願受託經營者,代管機關應限期促期遷讓。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處理要點》第9條規定,如果代管的土地或建物現在的使用者或農戶無占有權,且不符合承租或不願接受委託經營的規定,代管機關應該在限期內催促他們遷讓。 舉例:如果一塊土地被代管,代管機關發現現在使用土地的人並沒有合法的占有權,也不符合承租或經營的條件,代管機關將會要求這些人在一段時間內遷離土地。

  • 無權占有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處理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處理要點第 9 條規定:「九、代管之土地或建物現使用人或現耕農戶係無權占有且不符第八點規定承租或不願受託經營者,代管機關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處理要點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