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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醫療爭議調處自治條例 第 2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調處不成立者,當事人得向衛生局申請發給調處不成立證明書。 前項調處不成立證明書,不附具任何調處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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