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新聞評議委員會處理陳訴案及檢舉案程序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三 除八團體所屬會員以外,新聞媒體內容有類似前條所定之情形者,準用本程序之相關規定,並於委員會議裁決後,由本會公開發表建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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