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辦案規則 第 2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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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會之議事不公開。 審議之顛末各委員及職員均應嚴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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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辦案規則第26條規定審議會的議事是不公開的,審議的過程和相關內容應該保密。這意味著在審議會中討論的事項、意見和決定應該不對外公開,委員和職員都應該嚴守這個秘密。該條對於保護審議的機密性和保密性有著重要的規定。範例:審議會討論一個公務員的懲戒案件,委員們在審議過程中要求保密,不對外公開討論的內容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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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