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各級法院贓證物品管理要點16

快速跳轉

十六、各地方(少年及家事)法院應定期將少年事件應沒收銷毀之贓證物品造具清冊,陳報臺灣高等法院備後,並依其性質分別為下列之處理: (一)槍枝刀械送繳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 (二)彈藥移送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或由政府合法委託之民間公司處理。 (三)第二級毒品他命及第三、四級毒品送各縣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管理之焚化廠銷毀。 (四)偽造變造之身分證件等應送請各該主管機關依法處理。 (五)新臺幣應送繳國庫,外國貨幣如得兌換成新臺幣者,應先兌換為新臺幣後繳庫。但不能兌換者,得逕行標售。 (六)偽造、變造之新臺幣應送請中央銀行銷毀處理。 (七)行動電話、平板電腦及個人電腦之硬碟或其他資訊設備之硬碟、記憶卡、隨身碟等儲存媒體,應先以物理破壞後再行銷毀。但前開物品為未曾啟用之新品得免破壞逕行標售。 (八)其他有價值之物品得視情形定期拍賣或併同機關財產標售,所得價金繳納國庫。但仿冒品或其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物品,應予銷毀。 (九)其他顯無價值物品得簽請首長核定逕依廢棄物處理。 前項業務各地方(少年及家事)法院之贓證物品庫應會同政風室辦理。 被告於判決後未確定前死亡之案件,其應發還之贓證物,因故不能發還者,得依第一項第七款至第九款規定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各級法院贓證物品管理要點第16條,各地方(少年及家事)法院應定期將少年事件應沒收銷毀之贓證物品造具清冊,陳報臺灣高等法院核備後,並依其性質分別進行處理。具體處理方式如下: 1. 將槍枝刀械送交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 2. 彈藥移交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或由政府合法委託的民間公司處理。 3. 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及第三、四級毒品送交各縣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管理之焚化廠進行銷毀。 4. 偽造、變造之身分證件等應送請相關主管機關依法處理。 5. 新臺幣應送繳國庫,外國貨幣如能兌換成新臺幣者,應先兌換成新臺幣後再繳庫。無法兌換的外國貨幣可進行標售。 6. 偽造、變造之新臺幣應送請中央銀行銷毀處理。 7. 行動電話、平板電腦及個人電腦的硬碟或其他儲存媒體,應先進行物理破壞後再進行銷毀。但未使用過的新品可不進行破壞而直接進行標售。 8. 其他有價值的物品可視情況定期進行拍賣或與機關財產一同進行標售,所得價金應繳納國庫。仿冒品或其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的物品應予銷毀。 9. 其他明顯無價值的物品可經核定後依廢棄物處理方式處理。 此外,被告在判決後若有未確定死亡的案件,其應發還的贓證物,若因特殊原因無法發還,可依照第一項第七款至第九款的規定進行處理。 參考資料: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各級法院贓證物品管理要點

  • 少年名詞
  • 沒收名詞
  • 名詞
  • 第二級毒品名詞
  • 名詞
  • 偽造名詞
  • 變造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前開名詞
  • 拍賣名詞
  • 智慧財產權名詞
  • 核定名詞
  • 被告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各級法院贓證物品管理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各級法院贓證物品管理要點第 16 條規定:「十六、各地方(少年及家事)法院應定期將少年事件應沒收銷毀之贓證物品造具清冊,陳報臺灣高等法院核備…」(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各級法院贓證物品管理要點第 1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