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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請頒獎章作業注意事項 第 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十三、請頒服務獎章名冊「服務年資起訖日期」欄,係自請獎人員任職之當年月起計算至退休(職)、資遣、辭職或死亡當年月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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