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囑託限制登記網路作業實施要點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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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本作業使用之政府機關憑證 IC 卡 (磁片) 之密碼應定期上網更新,並於作業時間外應抽離讀卡機 (磁碟機) ,以落實作業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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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法院囑託限制登記網路作業實施要點第 4 條,要求政府機關憑證 IC 卡的密碼應定期上網更新,且在作業時間外應將 IC 卡抽離讀卡機,以確保作業的安全管理。 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強化登記網路作業的安全性,確保政府機關憑證 IC 卡的密碼時刻保持更新,避免被他人盜用或不當使用。同時,當作業不在進行時,要求將 IC 卡抽離讀卡機,這樣可以有效地避免未經授權的使用者存取 IC 卡的內容。 這項要點第 4 條的設置主要是針對政府機關憑證 IC 卡的安全管理進行規範,以確保登記網路作業的正常運作並保護相關敏感資料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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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