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及各法院提供國內外大學法學相關系(所)學生實務實習要點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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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結合教育資源,落實司法改革具體革新措施,提供國內外大學法學相關系所學生實務實習之機會,以實現司法為民的理念,並促進司法國際化,特制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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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司法院及各法院提供國內外大學法學相關系(所)學生實務實習要點第 1 條規定了以下內容: 一、目的是為了結合教育資源,實施司法改革的具體措施,提供國內外大學法學相關系所學生進行實務實習,以實現司法為民的理念,並促進司法的國際化。 參考資料: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judicial.gov.tw/home/法學實習生 - 國家發展委員會:https://www.ndc.org.tw/Content_List.aspx?n=aud&gp=71A98ED7A556F6B2 範例: 根據參考資料中的司法院全球資訊網,大學法學相關系所學生可以申請成為司法院的法學實習生,進行實務實習。這些實習生將有機會參與審判案件,觀察法院的運作,並與法官、法庭助理等專業人員互動,從而提升他們對法律實務的認識和理解。這將有助於他們在未來的法律職業生涯中發展專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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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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