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臺灣高等法院員工出勤管理要點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三、為因應都會職員上下班在途時間之需要,並提高工作效率及有效管理職員出勤,實施彈性辦公制,設置電腦感應鐘管理之;除例假日外,每日上下班應各刷一次。技工、工友部份,因工作特殊,實施彈性上下班之人員,由總務科另行規定。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