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臺灣高等法院員工出勤管理要點6

快速跳轉

六、員工出勤均應以識別證 (磁卡) 親自刷卡,不得有替代情事。如有違反,經查明代人刷卡者,記過二次、託人代刷卡者,記過一次。 凡未於規定時間刷卡,除有第四點之四情形者外,應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辦理請假手續,其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以曠職論。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臺灣高等法院員工出勤管理要點第6條規定了員工出勤的細節要求。根據該條規定,員工在出勤時必須使用識別證(磁卡)親自刷卡,不得有替代情事。若有違反,經查明代人刷卡者將被記過二次,而託人代刷卡者將被記過一次。 該條規定還提到,除非符合第四點之四種情形外,所有未在規定時間刷卡的情況,應依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辦理請假手續。若沒有辦理請假手續,將被視為曠職。

  • 經查名詞
  •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臺灣高等法院員工出勤管理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員工出勤管理要點第 6 條規定:「六、員工出勤均應以識別證 (磁卡) 親自刷卡,不得有替代情事。如有違反,經查明代人刷卡者,記過二…」(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臺灣高等法院員工出勤管理要點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