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拍賣變賣業務監督要點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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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金服公司有延遲進行程序時,承辦案件之法官或司法事務官應督促金服公司迅速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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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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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事務官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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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