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辯護律師支給報酬要點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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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義務辯護律師完成同一審級之辯護工作後,如尚代被告撰寫上訴及理由書狀者,由原審之審判長於二千元至五千元之範圍內支給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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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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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名詞
- 上訴名詞
- 報酬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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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