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法院審理性侵害犯罪案件,諭知被告有罪並同時諭知緩刑或免刑確定者,應檢送判決正本予該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根據以上提供的資料,法院在處理性侵犯罪案件時,根據懲戒院條第14 條的注意事項,如果被告被判有罪並同時被判緩刑或免刑,法院應該將判決正本送交給相應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以參考資料為例,根據《我國處理性暴力防治法》第23條第14項的規定,當法院判決某人有罪並處以緩刑時,應將判決書副本送交地方政府,該政府必須按照相應的程序適當地監督緩刑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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